各班级同学:
为严肃学生寝室安全管理纪律,维护校园住宿环境的安全稳定,杜绝安全隐患,现将部分同学在寝室违规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违纪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班 级 | 姓 名 | 备 注 |
1 | 财务管理2201 |
张浩帅
|
大四毕业生
|
2 | 电子商务2201 | 曾圣茂 |
大四毕业生
|
3 | 工商管理2201 | 张玉鑫 |
大四毕业生
|
4 | 国贸2402 | 韩 宇 | 电瓶车充电器放在寝室门口(电池未带入寝室) |
学生寝室是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全体住宿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违规存放或使用大功率及违禁电器,极易引发电路过载、短路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校园安全和师生切身利益。全体同学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寝室安全管理规定,共同守护集体生活的安全底线。周鹏晨、曾圣茂等同学无视校园安全制度,违规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绍兴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更给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校园安全管理相关纪律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周鹏晨、曾圣茂、张玉鑫、韩宇四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深刻认识违章电器的严重危害,严格遵守校园寝室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抵制违规电器,主动排查寝室安全隐患,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使用违章电器。各班级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住宿环境。
特此通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8日
供稿:管斌 审稿:陈晖 沈立 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