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学生对取消考核资格有异议的,可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前往1号教学楼409办公室茹老师处提出申诉。
经济管理分院
2023年6月2日
上一条: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1级专业分方向结果公示
【关闭】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 经济管理分院 版权所有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8348010 传真:0575-8834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