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1周年,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决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将《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绍学院党组〔2012〕1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有效做好相关工作,民主评议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请各党支部于6月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6-40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到366648688@qq.com邮箱。联系人:金程程,电话:88345802。
附件:《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经济与管理系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