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迎接“宪法宣传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法治宣传,我院法学专业相继与越城区司法局、上虞区司法局、柯桥区司法局、平水司法所、枫桥司法所、绍兴九里强制戒毒所、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合作,在校内外展开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在校内,法学学子在南北区食堂的两个普法宣传点,以分发调查问卷、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吸引了众多学生的参与。热闹的现场烘托了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也打响了一二四宪法宣传的第一站。在校外,九里戒毒所内,法学专业的特派讲师对所内的戒毒人员讲授有关宪法的课程,帮助戒毒人员了解宪法知识,积极引导戒毒人员尊重宪法,遵纪守法。在上虞百官街道爱心广场、诸暨枫桥普法宣传点及柯桥中国轻纺城展示中心普法宣传摊位上,还有永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和同学们一起,现场解答市民们的疑难困惑。法学学子在指导老师们的带领下向市民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讲解法律法规,并邀请市民参与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让市民在答题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此外法学学子还前往越城区袍江冠友集团园区、平水司法所和绍兴高铁北站的宣传点,向市民们介绍宪法,传播宪法精神。活动过程中骤降的温度和淅淅沥沥的小雨,没有丝毫浇灭普法志愿者的热情。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作为法学专业的品牌活动不但吸引了众多学生和市民的积极参与,还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设立国家宪法日、进行普法宣传活动,是一个重要的仪式,宪法不只是法律专业的必修课,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强化宪法在我们心中的地位,形成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至关重要。国家宪法日,让我们与元培共同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