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分流原则
1.在专业分流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度的原则;
2.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的原则;
3.坚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有效实施教学活动原则。
二、分流依据
1.学生志愿。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专业教学资源。专业分流的比例依据现有教学资源,在满足学生个人志愿选择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师资、实验室等软硬件资源与学生教学需求相匹配。
三、实施对象
2016级工商管理类(187人)和财会类(212人)全体学生。
四、专业设置
根据社会需求、学生意愿和教学资源等因素,设置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四个专业,财会类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两个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选择续读专业。
五、组织与实施
1.成立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系主任杨文兵担任,副组长由王会龙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潘敏、魏妮茜、叶冠宇、田栩静、张伟、閣晓林、徐伟楠老师组成。该小组的职责为:根据《经济管理系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实施本系工商管理类、财会类两大类专业的分流工作,受理学生申诉,对本实施办法作出解释。
2.做好各专业的分流宣传、介绍和咨询工作,由各专业建设责任人介绍相应分流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等,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于第八周完成大类专业分流的宣讲会,有各专业建设责任人逐一进行各专业的宣传、介绍及咨询。
3.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每位同学应根据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要求填报志愿,在选报志愿时应全面权衡、慎重考虑,并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志愿表签字上交并经确定后不得更改志愿。),将表格上交所在班级学委,由学委对全班学生志愿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信息一览表》),并将汇总后的电子表和学生的大类分流志愿表原件统一上交系教学秘书徐伟楠老师办公室(1-406)。
4.分流名单确定后,系网站公示三天。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组核实、处理。
5.系内3天公示结束后,将本系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专业分流结果。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修读,不得变更。
经济管理系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