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根据《经济管理系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组织了经管系工商管理类及财会类2016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系内讨论,现将最终分流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三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徐伟楠老师,联系电话:88345059。
附件1:工商大类分流结果
附件2:财会大类分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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