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5、2016级学生军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我国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军事训练,使学生在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民族精神,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为国家培养综合素质人才和向人民军队提供合格的后备兵员打好基础。军训是人生的特殊经历,是磨炼意志的机会,是集体主义的实践。
三、领导小组
略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30日前,各系做好学生身体情况排查工作;7月1日-8月31日,军事理论自学;9月1日,军训服装发放,军训动员及安全、纪律教育等;
第二阶段:9月2日—13日,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
第三阶段:9月14日-15日,内务整理、总结评比;《大学生国防教育与军训教程》考试待定。
五、军训场地安排
2015级A1-A24连训练场地为南区球场、图书馆前广场及周边区域;
2016级B1-B21连训练场地为北区田径场及周边区域。
六、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参加军训是《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所赋予的公民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另一种形式。各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安全教育、健康状况摸底等基础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体现“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同时要通过军训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促进班集体建设,为今后的学习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达到顺利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目的。
(二)各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军训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密组织军事训练;加强生活秩序管理,要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请销假制度;要建立应急预案和意外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三)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军训作为学院的教学计划,计2个学分。参加本次军训的2015、2016级学生,将综合学生的军事理论学习、军事技能训练、出勤和考核评定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学分。其中军事理论教学采取自学方式,按照学院确定的大纲要求和题库内容,实行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为提高军训的效果,2015、2016级学生军训需要统一着装。服装由学院招投标采购,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五)各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对2015、2016级学生的军训工作要及早计划安排,事先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基建部门要根据军训安排,做好施工规划,确保军训期间场地设施的正常使用。各系和医务室要根据新生的体检情况对身体状况异常同学作一次全面排查,对不宜参加军训的学生可以安排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和军训观摩。学生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军训者,必须事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报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但必须补课,参加下一届军训。军训期间,医务室要设立专门医疗点,安排专职医务人员值班,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医疗。后勤、餐饮部门尤其要加强军训期间的饮食卫生工作和军训场地安全用水等其它后勤保障。保卫部门要做好军训期间的交通管制工作。
(六)参加军训的2015、2016级学生须参加军训开营式,要求提前20分钟集结完毕,并精神饱满,着装整齐。
(七)各系必须按照军训期间的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到达训练场地,并以连队为单位做好组织和检查工作,并及时把情况反馈给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军训结束时,学院将评选优秀班长、军训标兵(评比条件另行通知)等若干名。每位参加军训的同学,在军训结束后,须认真做好总结,积极参加推荐、评选活动。各系最后要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给予相应的学分。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5、2016级学生军训计划(初稿)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5、2016级学生军训团编制
3.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军事理论与军训课程考核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