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级学生军训标兵、优秀班长、优秀连队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优秀班长
(一)评选名额:每个连队1名。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努力完成军训各项任务;
2.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3.军训中个人成绩总评优秀,全班成绩总评达到及格以上;
4.有一定的组织指挥能力,能够组织全班较好地完成军训各项任务;
5.全班没有发生违纪现象,能团结一致,形成一个有战斗凝聚力的集体;
6.注重军容风纪,能按规定要求整理内务卫生;
7.积极参加军训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军训标兵
(一)评选比例:各连参训学生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1.训练中能够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态度端正,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军训的各项任务;
2.训练中总评成绩达到优秀(军事训练成绩在45分及以上);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着装整齐,讲究军容风纪,内务卫生保持清洁;
5.关心同学、尊重教员,严格要求自己。
三、程序及要求
优秀班长和军训标兵由各连指导员和教官根据评选比例和条件进行评定。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优秀班长、军训标兵名单汇总表请各指导员于9月9日11:00前将纸质稿交至章培蓓处(指导员签好字,领导审核后统一分院盖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45610658@qq.com。联系人:章培蓓;电话:18267506267(676267)。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5、2016级学生军训优秀班长、军训标兵名单汇总表;
附件2:经管分院2017年学生军训标兵名额分配表
经管分院学工办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