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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通知

2017年10月25日 10:01  点击:[]

各论文指导老师和毕业班同学: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经分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27日(周五)13:30,2号楼414

二、 答辩老师

杨文兵(组长) 王会龙 沈秀苹 孙金秀(秘书)

三、 答辩工作要求

每位学生需阐述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科研作品的创作理念、过程、本人作用、效果等,阐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

答辩老师应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替代申请,包括科研作品是否与所学专业关系密切,学生是否在科研作品尤其是多人申请替代的科研作品中承担主要工作,学生用来替代的论文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等。

科研作品成绩主要依据科研作品质量、申请者在科研作品取得中发挥的作用、创作过程说明书质量以及答辩现场表现等综合评定,按五级制记分。对在申请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以考试作弊论处。

附:2017—2018学年01学期科研作品申请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名单

经济管理分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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