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分院学工办学风督导小组抽查结果反馈,王祎琳等18名同学在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第八周)正常上课期间出现旷课行为,违纪属实。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决定给予王祎琳等18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各班同学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校纪校规,不要无故旷课,不要迟到、早退。一旦查到违纪行为,将一律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格处理。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如下:
经济管理分院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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