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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学风创建月】通报批评(六)

2018年11月13日 08:51  点击:[]

各班:

根据分院学工办学风督导小组抽查结果反馈,陈元东等14名同学在2018年11月12日(第周)正常上课期间出现旷课行为,违纪属实。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决定给予陈元东等14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各班同学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校纪校规,不要无故旷课,不要迟到、早退。一旦查到违纪行为,将一律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格处理,且近一年度评奖评优资格一律取消。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如下:

经济管理分院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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