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系学工办学风督导小组抽查结果反馈,巴承宇等1名同学在2017年9月27日 -9月29日(第2周)正常上课期间出现旷课行为,违纪属实。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决定给予巴承宇等1名同学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学号
| 班 级
| 旷课时间
| 任课
老师
| 班主任
|
巴承宇
| 0703160202
| 国贸1602班
| 9.27 周三1,2节
| 李秋珍/黄钰淇
| 贺司淇
|
徐硕建
| 0211170234
| 工商1702班
| 9.28周四早自修
| 无
| 陈修兰
|
希望各班同学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校纪校规,不要无故旷课,不要迟到、早退。一旦查到违纪行为,将一律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格处理。特此公告。
经济管理分院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