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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旷课情况的通报

2017年10月09日 10:34  点击:[]

各班:

根据系学工办学风督导小组抽查结果反馈,巴承宇等1名同学在2017年9月27日 -9月29日(第2周)正常上课期间出现旷课行为,违纪属实。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决定给予巴承宇等1名同学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学号

班 级

旷课时间

任课

老师

班主任

巴承宇

0703160202

国贸1602班

9.27 周三1,2节

李秋珍/黄钰淇

贺司淇

徐硕建

0211170234

工商1702班

9.28周四早自修

陈修兰

希望各班同学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校纪校规,不要无故旷课,不要迟到、早退。一旦查到违纪行为,将一律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格处理。特此公告。

经济管理分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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