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管理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处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10日 16:12  点击:[]

班级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务请核查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并通知其于下学期开学初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各分院核查上报,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25610

 

 

上一条:分院蒋江林副院长一行前往浙江理工大学调研专业建设 下一条:余凯丽老师《跨境电子商务理论与实务》公开课精彩呈现

关闭

推荐给朋友 | 打包发回信箱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 经济管理分院 版权所有
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8348010 传真:0575-88345059